宁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务公开 > 综合信息 > 正文
综合信息

转发《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4-03-26 17:52:44 来源:庆阳市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通报表扬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意见建议,拟推荐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派驻纪检监察组

电话:8371129、8371179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