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至3月9日,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杜某磊等10人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0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诈骗罪等罪名,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之际,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恶案件。
起诉书指控,
2012
年至
2018
年期间,被告人杜某磊长期纠集被告人徐某宁、杜某家、樊某、马某、唐某、樊某通、孙某刚、司某龙、杜某平等人,以杜某磊名下银杏树投资公司为依托,多次向他人发放高利贷,攫取非法利益,在收取高利贷过程中,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随意殴打他人、损坏公私财物、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称霸一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杜某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杜某磊为该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指挥者,徐某宁、杜某家、樊某、马某、唐某为骨干成员,樊某通、孙某刚、司某龙、杜某平为一般成员。
庭审中,制定了详细的保障应急预案,购买了防护服、口罩等卫生防疫用品,
充分保障了疫情防控和庭审安全。
庭审中,法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规范严谨、井然有序。
被告人亲属旁听了案件审理,因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关注度高,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