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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宁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帮扶村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时间:2021-04-09 11:17:3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通过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多次宣传,现在村民一遇到法律问题,经常第一反应就是到村部找驻村检察官孙玉龙,或者直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法治宣传逐渐改变着村民的行为方式,村里的矛盾纠纷少了,刑事犯罪更是几乎看不见了。”盘克镇闫沟村党支部书记闫玉红对入户走访的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范培峰如是说。日前,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培峰带领检察干警深入帮扶村盘克镇闫沟村进行入户走访,调研民情,宣传检察职能,向群众问需、问计、问效,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贫困村的脱贫攻坚,离不开法律护航。盘克镇闫沟、上庄两个村是县政府认定的深度贫困村,宁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9月开始,通过对两个贫困村派驻驻村工作队员,开展结对帮扶、开展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实现法治扶贫与精准脱贫相结合,赢得了当地村民的称赞。上庄村一名70多岁的老党员感慨到:“是党和政府脱贫攻坚好政策和县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对咱们的帮扶,让村民看到了希望,村里才一年一个变化,消除了贫困,村民打心底满意。”在检察院的帮助下,村文娱广场焕然一新,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村容村貌靓丽清新,集体经济日渐壮大,贫困户已全部“摘帽”。

生态宜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趋势,也是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为有效解决全村生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驻村检察官孙玉龙在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全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同时,协调单位投入4万余元采购小型垃圾车和垃圾桶,放置在村民居住集中点用于垃圾集中投放,责任到人,对垃圾车中投放的垃圾定期进行清理。检察院驻村帮扶干警孙玉龙表示:“脱贫不是终点,而是实现乡村振兴、建成美丽家园的起点。我们将继续扎根农村,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序衔接。”
脱贫不脱政策,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盘克镇闫沟村、上庄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组织检察干警与困难群众建立结对帮扶与集中帮扶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想方设法把温暖、服务、帮扶送到家,切实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提供检察力量。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政法为民理念,大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并将“检察为民办实事”作为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通过“案件回访”、“走访民营企业”、“送法下乡”、“司法救助”等多项措施,紧盯群众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以队伍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推进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